個稅就是個人所得稅嘛,想怎么個通俗簡單呢?相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較容易理解,但具體規定還是很復雜的,很難“通俗簡單”,我嘗試一下吧,大概說一下,不一定很嚴謹,可能越說越不明白。
我們知道現行稅種有十幾種,每一種稅都有具體的納稅義務人、征稅范圍、稅率、及應納稅所得額等。
個人所得稅嘛,納稅義務人就是“個人”,大多數為自然人,也就是說各位在看手機的基本上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現在已經明確了,我們就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小白表示很擔心,那是不是有點點收入就要交個人所得稅啊。這時,征稅范圍就很重要了,意思就是說,什么樣的收入才要交稅,哪些不用交稅(具體不贅述)。
誰取得什么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那按多少來交合適呢,這得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了。各項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有所不同。
辛苦賺的血淚錢,還得生活還得養家糊口,不能以全部工資收入為應納稅所得額交稅,;而如果中個獎,以全部獎金為應納稅所得額交稅,大家都沒有意見。
因此,我們的工資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就是工資收入(稅前工資)減去五險一金、費用扣除標準(5000元/月)、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而偶然所得,比如經常我們說的中獎500萬,500萬元直接為應納稅所得額。
把前面的都搞明白,然后再乘以個人所得稅稅率就得到應納稅額,俗稱交多少稅。具體的稅率,我就不再細述了。
個人所得稅大概就是包括上述的內容,不知道夠不夠“通俗簡單”,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