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際稅收競爭政策旨在防止被定義為有害的稅收實踐,因為這些實踐可能會扭曲貿易和投資流動,導致稅收負擔分配的變化,并通過促進避稅來限制其他政府的財政決策。在國際層面,促進公平競爭的措施突出了避稅天堂的問題。由于利用消除貿易和資本壁壘提供的可能性來吸引外國稅收基礎,這些管轄區被認為參與了有害的稅收競爭。避稅場所相對較小。從稅收的角度來看,對一些納稅人和活動的影響通常小于其他國家,今天港通咨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歐盟商標事項介紹方面的事項,具體如下:
其他國家遭受的相應收入損失和保護其國內稅收基礎的愿望明顯為了消除其有害的稅收做法,這些管轄區合作開展了旨在提供避稅天堂的項目。第一步是確定避稅地的管轄權,并具體說明構成有害稅收競爭的做法。該任務由經濟合作組織通過其有害的稅收競爭項目承擔,歐盟經濟和財政部長理事會(經濟和金融委員會理事會)在制定歐盟內部稅收競爭行為準則方面承擔。
避稅天堂的定義和國際合作的應用標準
經合作組織部長理事會1998年批準的有害稅收競爭報告(盧森堡和瑞士棄權)側重于對地理流動金融和其他服務活動征稅,并提供了確定有害稅收實踐管轄范圍的分析框架,該報告進一步區分了后一類司法管轄區(稱為避稅天堂)和其他高稅務司法管轄區。這些司法管轄區通過優惠稅收制度參與有害的稅收競爭——在一般所得稅制度下給予一些納稅人或活動。
避稅天堂的定義基于以下標準:
1.對有關收入不征稅,或者只征收名義稅;
2.無有效的信息交流;
3.缺乏透明度;和
4.沒有要求在
5.管轄權。
經合作組織承認,各司法管轄區有權決定是否征收直接稅,并確定適當的稅率,因此,無稅或名義稅不再被認為是確定司法管轄區為避稅天堂的充分條件,盡管它仍然是與至少一個其他三個因素相結合的必要條件。8此外,在起草避稅天堂清單時,經合組織同意不采用實質性活動標準,因為很難確定實質性的確切含義,這些調整突出了避稅天堂定義的人為性。從經合組織的連續報告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找到一個可接受的定義是一個困難和有爭議的過程。1987年,經合組織財政事務委員會關于國際避稅和逃稅的報告9強調了制定避稅地客觀定義的困難和不可避免的暫時失敗。1998年的報告對避稅問題采取了更激進的方法,要求對這個術語進行更狹義的定義,這必然會導致一些扭曲。首先,該定義僅適用于地理移動金融等服務活動的稅收。第二,避稅天堂提供的制度忽略了稅率優惠的其他特征的重要性。此外,根據主要批評者的說法,由于稅率標準的補充,其他標準的模糊性,特別是實質性活動的概念,阻礙了經濟合作組織通過避稅合作促進倡議。
合作避稅地的承諾限制在透明度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兩個條件下,根據透明度要求,司法管轄區致力于消除任何偏離公認會計標準和其他既定法律和慣例的特征,如秘密稅務裁決和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適用稅率談判。根據法律機制,信息交流要求確保根據具體要求向其他國家的稅務機關提供信息,僅用于上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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